鸡西市结婚证补办指南
补办条件
1、鸡西市户籍居民或原办理登记的机关在鸡西市内。
2、申请人因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件。
3、申请人已依法登记结婚,且是在该婚姻关系存续的事实仍然存在时提出;
补办材料
1 婚姻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证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 内地居民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出具本人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出国人员、华侨、外国人应出具本人有效护照或其它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3 提供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对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申请人,遗失申请人档案的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出具档案遗失证明,登记机关可以根据档案证明及当事人的有关声明,为其补发结婚证或离婚证;
4 补领结婚证的需提供近期双人半身免冠合照三张(照片背景为蓝色或者红色,粘帖尺寸长×宽:60×40mm );补领离婚证的提供近期同底单人半身免冠照各2张(照片背景为蓝色或者红色,粘帖尺寸长×宽:35×45mm)。一般情况下,双方申请人亲自到场,如一方确有困难不能到的,可写委托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由另一方申请人代为办理。
注: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温馨提示:补办结婚证可委托他人代办,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补办流程
(一)婚姻登记员审查申请人的证件资料;
(二)申请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三)补发婚姻登记证;
(四)如果当事人已经离婚或已经丧偶,就不能再补发结婚证,如果申请人因各种原因需要用结婚证的,申请人可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出具结婚登记证明并根据需要进行公证;
(五)对不具备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办理地点
鸡冠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兴国中路99号
电话:0467-2660717
恒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鸡西西山路22号
电话: 0467-462142
滴道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中心街
电话:0453-472511
梨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九道街
电话:0467-482180
城子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城子河区政府
电话:0453-2422837
麻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中心街
电话: 0453-492225
鸡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中心大街
电话:3790467-5582126
虎林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西苑社区建设西街
电话:0467-6151722
密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密山镇
电话:0467-5211005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